RSS
Tags

就业微信公众号

网站首页 > 部门介绍 > 详情

部门介绍

发布时间:2022-12-22 13:10:0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分享

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招生就业处下设科室中,就业指导与市场建设科、就业管理与信息服务科负责开展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就业管理、就业服务、就业指导相关工作。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招生就业处本着服务学生,服务社会服务学校”的宗旨,以实现就业工作的“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为目标,通过管理、服务、指导、研究四维一体的工作模式,切实为学生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服务,为学校人才培养和改革发展服务。

主要职责:

(一)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法措施,完善工作运行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组织召开年度校级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表彰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典型。

(三)组织实施学生就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受理学生职业咨询

建设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开展师资培训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就业信息网,收集、整理、发布就业信息,建立用人单位资料库,为毕业生提供信息化服务。

(六)组织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创建、巩固就业基地。

(七)举办各类校园招聘活动,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校外有关方面的就业招聘会。

(八)负责接待和处理用人单位的来访和来函,接受用人单位的委托,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并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负责通知毕业生初试、面试、录用等事宜。

(九)负责毕业生的数据统计、录入、报盘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按教育部、吉林省人社厅和吉林省教育厅要求按时整理、汇总上报毕业生就业数据及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统计分析各专业毕业去向落实情况

(十)负责全校毕业生的派遣资格审查、就业方案制定、派遣及就业方向调整(改派)工作。

十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毕业生就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审核、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处理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特殊情况和毕业生违约改签及遗留问题。

(十三)在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检查考核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定期公布各学院毕业生就业率。

(十四)组织开展就业市场需求分析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建立毕业生质量反馈系统,为学校的学科建设、专业结构调整等提供相关信息。

(十五)开展就业工作理论研究,对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就业状况进行动态分析,撰写、发布年度就业质量报告等工作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